“草药治癌”引纠纷 跨县调解促和谐
2025-11-21 11:48:3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 胡一洁 | 点击量:835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 胡一洁)近年来,民间偏方治病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。永顺县芙蓉镇居民向某某因身患淋巴癌,轻信同乡介绍,服用保靖县清水坪镇贾某某提供的草药后出现身体不适,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。保靖县综治中心联合多方力量,通过“镇村初调+信访联动”两次高效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。

轻信偏方引发身体不适

向某某身患淋巴癌,经人介绍向贾某某购买两个疗程草药用于治疗。服药后出现身体不适,随即停药。向某某及其家属认为草药加重病情,要求贾某某承担责任,双方由此产生纠纷。

清水坪镇综治中心接到情况后,迅速联合村委会、派出所开展首次调解。经协调,贾某某同意退还购药款4000元,双方达成初步和解。

异地治疗索赔再起争端

首次调解后,向某某前往广州进一步治疗,共花费医疗费等2万余元,认为该笔支出系服用草药延误病情所致,遂再次向贾某某提出赔偿要求。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,协商未果,矛盾再度激化。向某某遂将问题反映至县信访局,寻求进一步调解。

多方协同促成最终和解

按照县综治中心与信访建立的初信初访先行访调对接机制,综治中心组织乡镇、公安、信访部门启动二次调解程序。调解人员全面梳理事实,分头与双方沟通,厘清责任关系,并开展情绪疏导与法治教育。经多轮协商,最终达成一致:贾某某一次性支付向某某补偿款15000元;向某某承诺不再就此纠纷提出其他主张。同时工作人员叮嘱双方民间偏方成分不明、疗效未经验证,治疗重症存在极高风险,务必选择正规医疗机构,并提醒在发生纠纷时应保持理性,及时向基层综治中心或相关部门反映,依法依规寻求帮助。协议签订后,补偿款如期支付,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。

案例启示:此纠纷化解的关键在纠纷的萌芽阶段属地乡镇迅速响应,第一时间介入调解,促成停止用药并退还钱款,有效防止了健康风险与矛盾态势的进一步扩大,为后续化解奠定了基础。

责编:李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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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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